二手車交易發票能抵扣嗎
答: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二手車(運輸汽車)抵扣進項稅額,分兩種情況:
(1)企業購買二手車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憑票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即銷貨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購買的,但是購車時已抵扣了進項稅額,所以在銷售的時候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17%的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的.
(2)企業購買的二手車如取得了普通發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因為銷貨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購買的,當時沒有抵扣過增值稅進項稅額,銷售時是按照含稅售價/1.03*2%,采用簡易的方法計算應交增值稅的.
3、如果企業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購買二手車,是不存在抵扣的問題,因為小規模納稅人是采用含稅售價/1.03*2%,采用簡易的方法計算應交增值稅的,為購車人開具的是普通發票.

二手車征稅
答:征稅方法
公平價統計二手車主要涉及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減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免征增值稅等幾種情形,但不管哪種情形均開具普通發票.以某納稅人銷售一輛二手車,價格是50000元(含稅)為例,增值稅處理辦法及應納增值稅的計算如下:
1、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適用情形為: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買的按規定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二手車.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納入試點以后購買的按規定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二手車.應納增值稅=50000/(1+17%)×17%=7264.96(元).
3、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適用情形為: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已使用過的屬于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二手車.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買的二手車.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納入試點以前購買的二手車.一般納稅人銷售非自己使用過的二手車(如銷售抵債方式取得的二手車).從事二手車經銷的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的二手車.應納增值稅=50000/(1+4%)×4%/2=961.54(元).
5、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情形為: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已使用過的二手車.應納增值稅=50000/(1+3%)×2%=970.87(元).
6、免征增值稅.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車免征增值稅.
看完了上文中會計學堂的整理和分析,相信大家對于這個方面的財務知識都有了自己的收獲和理解,隨著經濟的發展,財務人員了解二手車知識是很有必要的,大家如果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來會計學堂咨詢專業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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