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籌備金不繳納有懲罰嗎
工會建會籌備金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中國工會章程》第三十七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第四條和第二十四條、《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基層工會組織籌建期間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事項的通知》的規(guī)定,具備設立工會組織條件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為有關單位)在開業(yè)和設立之日起六個月內應當建立工會,未建立工會的,上級工會可以督促并派員幫助和指導籌建工會組織,自籌建工作開始的下個月起,由有關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上級工會全額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
沒有工會,就無法交納工會經費.
現(xiàn)在,每個單位必須成立工會,否則一經查出,是要處罰的.所以成立
工會是早晚的事情.
成立工會后,就必須向上級工會交納工會經費,取得的有工會組織開具的正規(guī)工會發(fā)票,可以在稅前抵減利潤.
工會經費是按工資總額的2%提取的,提取時: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按《工會法》中的規(guī)定:凡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按照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其中60%留用基層工會,40%上解上級工會.
撥繳工會經費有兩種方式:一種,企業(yè)將應撥繳的工會經費全部劃入本單位工會開設的銀行賬戶,60%的部分自己留用,40%的部分上解至地方總工會指定銀行賬戶;一種企業(yè)將應撥繳的工會經費中40%部分,直接劃入地方工會指定的銀行賬戶.

繳納工會籌備金會計分錄怎么寫?
1、交納工會籌備金在管理費用中列支,可以在稅前扣除.
2、交納時
借:管理費用--工會籌備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
繳納工會籌備金會計分錄
工會籌備金是工會經費嗎?
工會籌備金:具備設立工會組織條件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和其他經濟組織在開業(yè)和設立之日起六個月內應當建立工會,未建立工會的,上級工會可以督促并派員幫助和指導籌建工會組織,自籌建工作開始的下個月起,由有關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上級工會全額撥繳工會經費;
工會經費:指工會依法取得并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
工會籌備金和工會經費計算繳納方式都一樣,都是工資的2%
區(qū)別在于: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yè)繳納的叫工會經費
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yè)繳納的叫工會籌備金
以上就是關于"工會籌備金不繳納有懲罰嗎"的解答,具備設立工會組織條件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和其他經濟組織在開業(yè)和設立之日起六個月內應當建立工會,自籌建工作開始的下個月起,由有關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上級工會全額撥繳工會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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