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蓋錯了在旁邊補蓋是否可以
章蓋不清楚可以在旁邊再蓋一個,蓋錯了不能再蓋.
企業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因蓋發票專用章時沒章清,在旁邊又蓋了一個可以嗎
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政策強調"一次性".因此,只允許加蓋一個發票專用章,如果沒蓋清楚,不允許在旁邊再蓋第二個發票專用章了.

增值稅電子發票是否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第三條,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因此,電子發票是可以由開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電子發票上相應位置已有開票系統生成的電子簽章(發票專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本文介紹的公章蓋錯了在旁邊補蓋是否可以內容先介紹到這里,其實公章蓋錯了補蓋是沒有意義,這時候要重新填寫單據或是重新開發票,然后蓋正確的公章,不要在一張單據上蓋兩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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