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中上期金額如何填?
答:現金流量表上期金額,一般指的就是上年同期數。
現金流量表直接法按照本年累計發生額填列;現金流量表間接法本期金額分別按照利潤表、科目余額表本年累計發生額及資產負債表本期金額等計算填列,上期金額為上一年度同期數。
例如,2017年7月10日申報第二季度企業所得稅時,表內的“上期金額”應是上年同期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的累計數。
現金流量表(以1月申報期、季報為例)
本年累計金額:2016年1-12月份的累計金額。
本月(季)金額:2016年10月-12月當季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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