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個人轉賬有何稅務風險
一、無法取得抵扣憑證的風險
資金是企業的一項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體現為貨幣資金,你的資產支付出去了,資產減少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那么肯定你要么負債減少,要么所有者權益減少,所有者權益減少和分配利潤無關的話,那肯定會體現在利潤表的成本費用中去.
既然錢花出去是用于成本費用開支,那么取得合法的扣除憑證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取得這些憑證一方面是會計核算的需要,你需要各種證明業務真實性的原始憑證附件來記賬,另一方面,你需要合法有效的扣除憑證來用于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的風險
向個人賬戶支付款項,是否代扣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我們可能都覺得必須這么做,但是對于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一些項目款項,我們很多時候都沒有這個意識,特別是有些取得了發票的款項,我們更不會產生代扣代繳的意識.這也就產生了相應的納稅風險.
其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所得一共有九項.
總結:企業在涉稅方面一定要謹慎,決不能存在僥幸心理,給企業帶來滅頂之災,作為財務要守住法律底線,給老板獻言建策,以采取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

公戶轉賬給股東個人稅務上有何風險
根據財稅[2003]158號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故公司賬戶轉到股東賬戶年度終了未歸還存在代繳個稅的風險.
什么情況下會被監控:
1、單日中,公司與法定代表人之間頻繁資金往來,會被銀行注意并監控;
2、被銀行認定為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公對公單筆轉賬或累計200萬以上;私對公,單筆轉賬或當日累計交易20萬以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以上的現金交易.
一旦被稅務局認定為公司與法人之間轉賬存在異常,就會被凍結賬戶,并要求法人前往稅務局進行解釋.
公司給個人轉賬有何稅務風險的分析由會計學堂提供,從決定學習會計開始,我們就踏上一條注定光明的路,職場不那么好混,再好的職業類型,也有干不好的,并非只要上了會計這條船就能獲得好的成績,我們還需要努力,還需競爭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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