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強制險和商業險是否可在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規定: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規定:
第二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第四十六條 企業參加財產保險 ,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財產保險合同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按上述規定,新所得稅法中財產保險是企業用于生產經營的并與取得收入有關的財產、或與財產有關系的利益的保險.因此,屬于企業的財產并用于生產經營的汽車 ,企業為其繳納的汽車強制險可以在稅前扣除,汽車商業險可否在稅前扣除要視是否為生產經營活動中必要的正常的支出來進行判斷.

稅前扣除是什么意思?
稅前扣除主要指計算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前可以扣除的項目.稅前扣除項目主要包括: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汽車強制險和商業險是否可在稅前扣除?這個問題中的稅,指的是企業所得稅,而問題當中的強制險與商業險如果是用于企業的經營車輛,則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如果不是企業經營車輛則不能.分析到這里,大家對于這個問題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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