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是發票嗎?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即行程單,是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同時具備提示旅客行程作用的單據.行程單是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統一管理,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發票監制章的單據,有它的合法性,基本和發票的管理是一致的,就是有一點差異在于發票在遺失時,是要根據發票的性質,開具時間等情況進行登報申明,上報稅務機關的,而行程單只是遺失不補.行程單是一人一票制;納入稅務發票管理范圍;由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一系列的管理工作;不當使用或構成犯罪.
行程單可作為發票的依據: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印發《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54號 ):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納入發票管理范圍,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統一管理,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發票監制章.經國家稅務總局授權,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全國《行程單》的日常管理工作.

航空電子客票行程單怎么做會計分錄?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納入稅務機關發票管理,為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證.
《行程單》不作為登機憑證,但發生變更時旅客須出示《行程單》原件;退票時旅客必須憑《行程單》原件向原售票部門提出申請;旅客購買定期客票后未領取《行程單》,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以內,向原出票單位申請領取.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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