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方法
預提費用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預提XX費用
預提費用屬于負債類科目.預提費用是指企業按規定預先提取但尚未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就是企業還沒支付,但應該要支付的,要記入負債.中國新會計準則已廢除該科目,原屬于預提費用的業務現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預提費用的特點是受益、預提在前,支付在后.
(一)借款利息的會計處理
對于短期借款的利息,由于金額小、期限短的特點,銀行一般于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對于長期借款的利息,由于金額大、期限長的特點,銀行一般于每季度末或年末收取借款利息.無論是長期借款還是短期借款,銀行收取的利息均未超過一年的期限.因此,企業可在實際支付利息時,借記"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若企業在銀行收取利息時點未能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可作"應付利息"處理.
(二)預提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租金及保險費的會計處理
對于固定資產的修理費,不再采用待攤或預提的辦法進行會計處理,應當在實際發生時,一次性計人當期損益.對于當期應負擔的租金和保險費,同樣也可以不進行預提,待實際支付租金和保險費時,按支付的金額分別計人有關成本或當期損益.

"預提費用"匯繳時如何處理?
預提費用稅前扣除應符合稅法規定的真實、合法、相關、合理、確定性和權責發生制等原則.也就是說,預提費用確實已實際發生(證據、發票),與企業取得應稅收入直接相關,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費用能可靠計量,在發生的所屬期稅前扣除.
同時,還要注意《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15號)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依據上述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前未取得相關成本、費用合法有效憑證的,應作納稅調增處理,待取得有效憑證時,應在該項成本、費用實際發生的年度追補確認,可作納稅調減處理.但不包括當年未實際發生而在次年取得發票的預提費用.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關于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方法說明.這里小編對于預提費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就不再多說了,大家參考上述說明即可.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新的會計準則要求下"預提費用"科目已經取消了,會歸于"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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