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墊項目繳納增值稅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令第691號)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一)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代墊費用怎樣做賬?
墊付運費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因發票開給你公司,所以銷售產品時代客戶墊付運費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 --某客戶
貸: 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現金(代墊運費)
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以上就是代墊項目繳納增值稅嗎,一般情況下代墊運費不需要繳納增值稅,這個大家一定要掌握好,我們一定要清楚稅務處理,按照規定納稅,這樣才能夠得心應手,相信看完文章的朋友會有更多的了解,遇到其他的會計難題,可以持續關注官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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