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所有權
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孳息
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
3.風險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先占有后訂立買賣合同
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什么是交付使用資產?
交付使用資產指建設單位已經完成購置以及建造過程,并已交付或結轉給生產、使用單位的各項資產.交付使用資產一般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遞延資產等類型.
在會計實務中,企業的交付使用資產可以通過"固定資產"科目、"無形資產"等科目進行處理.其中,"固定資產"科目主要核算企業持有的固定資產的原價,而"無形資產"科目主要核算企業持有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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