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中秋員工實物福利,能代扣個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根據稅務部門的解釋,過節費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應該按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對福利費的范圍進行了明確:"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因此,只有符合上述規定的福利收入可以免納個人所得稅,其他福利收入,包括實物等,均應折合成現金收入后納稅.

中秋福利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1、以自產產品作為中秋福利
決定發放時: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在建工程
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以外購商品作為中秋福利
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決定發放時: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在建工程
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發放中秋員工實物福利,能代扣個稅嗎?通過上文小編老師闡述的相關會計只是,學員們應該都清楚企業發放中秋員工的實物福利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個需要看公司怎么處理,這里處理的辦法在上文中都有介紹,如果你們對此內容還有其他的疑問需要提問,小編老師建議你們可以來這里找會計老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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