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的核算內容及范圍是什么?
答:其他應收款通常包括暫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
4.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等撥出的備用金);
5.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6.預付賬款轉入;
7.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的核算相關問題】:
其他應收款的怎么核算?
答:如下:
某公司對備用金采取定額預付制。本月份發生如下業務:
(1)5日,設立管理部門定額備用金,由李紅負責管理。管理部門的定額備用金核定定額為300元,財務科開出現金支票。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李紅)300
貸:銀行存款300
(2)16日,李紅交來普通發票120元,報銷管理部門購買辦公用品的支出,財務科以現金補足該定額備用金。
借:管理費用120
貸:庫存現金120
(3)22日,經批準減少管理部門定額備用金的核定定額100元,李紅將100元交回財務科。
借:庫存現金100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李紅)100
(4)30日,由于機構變動,經批準撤銷管理部門定額備用金,李紅交回購買辦公用品支出的普通發票30元及現金170元。
借:管理費用 30
庫存現金170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李紅)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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