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與適用范圍有哪些?
答:托收承付,亦稱異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根據合同對單或對證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適用主體:國有企業、供銷合作社以及經營管理較好,并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的城鄉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
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適用范圍:
辦理托收承付結算的款項,必須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供應的款項。代銷、寄銷、賒銷商品的款項不得辦理托收承付結算。另外大家要注意單純的提供勞務也是不能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結算起點——金額起點:

托收承付結算每筆的金額起點為1萬元,新華書店系統每筆的金額起點為1千元。
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辦理托收手續后,應作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看完了小編給您整理的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與適用范圍,對于“托收承付”這一結算方式應該有一定的了解了。同時,會計學堂還會繼續更新關于此的內容,歡迎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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