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余額遞減法公式如何分析?
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2/預計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在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時應特別注意,其所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以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

案例
20##年12月,長江公司購入一臺設備,當月投入使用。該設備的原值為158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8000元。
第一年年折舊額=2/5×158000=63200(元)第二年年折舊額=2/5×(158000-63200)=37920(元)第三年年折舊額=2/5×(158000-63200-37920)=22752(元)第四年、第五年平均攤銷第四年、第五年每年年折舊額=1/2×[158000-8000-(63200+37920+22752)] =13064(元)
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雙倍余額遞減法是不是最何用的方法呢,與其他方法相比是否又如何,會計學堂整理的雙倍余額遞減法公式如何分析說到這,感興趣請關注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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