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中其他收入工會經費該如何做會計分錄呢?
答:對于地稅其他收入工會經費會計分錄,可以這樣做: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按工資總額的2%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一般在地稅網上申報劃款,
借:其他應付款(當然你走應交稅費也可)是全額的
貸:銀行存款

根據《安徽省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建會籌備金)實施辦法》(皖工發〔2015〕56號)第三條:本省內進行納稅登記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簡稱繳費單位),應撥繳的工會經費(建會籌備金),由稅務機關代收。
根據《關于委托市地稅部門代收全市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應撥繳工會經費的通知》(宣工〔2017〕32號):全市范圍內進行納稅登記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簡稱繳費單位),應撥繳的工會經費(建會籌備金),實行由地稅部門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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