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報廢發票丟了怎么處理?
答:已作廢的發票已然作廢,遺失無須掛失.
相關規定如下:
(一)丟失、被盜發票報告
納稅人發生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時,應立即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大廳發票受理崗報告,領取《發票掛失聲明申請審批表》、《〈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聲明〉刊出登記表》,《發票掛失聲明申請審批表》無法完整記錄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填報《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清單》,填寫好后交主管稅務機關.

(二)受理、審核
主管稅務機關發票受理崗核對表證資料后,開具《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交納稅人,并將有關資料轉交有關發票管理崗,分別作如下處理:
1、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責成納稅人將《〈發票遺失聲明〉刊出登記表》和"掛失登報費"一并郵寄中國稅務報社,在《中國稅務報》公開聲明作廢;
2、丟失、被盜普通發票的,在當地新聞媒介公開聲明作廢.
(三)驗銷發票
納稅人公開申明作廢后,持刊物原件及以下資料到發票管理崗驗銷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怎樣作廢?
如果是當月的話直接作廢就可以了,在開票系統里找到發票作廢、然后找到你想要作廢的發票號碼點擊作廢,然后把開出去的發票三聯全部收齊之后蓋上作廢章就可以了.記住要把作廢的發票留存以備下次購買發票稅務驗舊時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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