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到股東為補足當期利潤而支付的現金會計處理?

2019-04-20 20: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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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東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即持有股份的人或機構,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有表決權.那么 上市公司收到的由其控股股東或其他原非流通股股東根據股改承諾為補足當期利潤而支付的現金,如何進行會計處理?一起來看看下文怎么說.

上市公司收到股東為補足當期利潤而支付的現金會計處理?

答:應作為權益性交易計入所有者權益.

股改的全稱是"國有股股權分置改革",就是把上市公司一些不流通的法人股或者國家股以一種特殊的方法,變成流通股,從而改變原來上市公司同股不同權的狀況.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愿意對投資者承諾的目的,一方面是告訴投資者公司有實力來穩定未來的股價,希望投資者投贊成票;另一方面則給投資者一定的信心,即讓其對公司的未來發展充滿信心.

在股權分置改革中,承諾主要有分紅、業績、股價、限售、注入資產及對價追送等等形式,上市公司違背股改承諾,不僅僅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還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所以,上市公司為實現股改業績承諾,一些公司通過關聯交易使得利潤劇增,從而全年達標.還有一些公司依靠遞延所得稅,使少數股東權益完成股改承諾.另有一部分上市公司股改后某個年份的業績未能達到股改方案中承諾的目標,控股股東一般以現金的方式補足差額部分.

但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規定,利得是企業非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權益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利得分為兩部分:一部分通過營業外收入計入利潤,另一部分則通過"資本公積"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上市公司收到的由其控股股東或其他原非流通股股東根據股改承諾為補足當期利潤而支付的現金,作為非日常活動產生的利得,會計部函[2009]60號文件要求將其計入"資本公積"科目,而非"營業外收入"科目.顯而易見,這種規定有利于揭示企業的真實財務狀況,更有利于投資者做出決策,但斷了上市公司調節利潤的后路.

上市公司收到股東為補足當期利潤而支付的現金會計處理?

上市公司利潤分配問題?

(1)上市公司利潤分配不是強制性的.但是一般有責任感的公司都會每年分紅,也就將賺到的利潤中的一部分分給股東.還有一些公司可能每年分配兩次.按季度分配的就很少了,這對公司的現金流壓力很大的.

(2)上市公司的利潤一部分分紅,剩下的部分就計入未分配利潤,可以供公司進行支配,一般進行再投資.

(3)分紅的方式有兩種,一種直接將現金分配給股東,還有一種分紅股,也就是說不分配現金,只是將現金換成股票.我們可以把分紅股看做是兩個行為合并進行,也就說公司先把現金分給你,然后你又拿著這些現金買成了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是新增發行的股份).

(4)無論是分現金紅還是分紅股,都是自動入賬,你不用做任何動作.

(5)無論是分紅還是分紅股,股票價格都要除權.原則是分紅前后公司的總市值不變.因此,你作為投資者,分紅是不會改變你的持股市值的.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于問題"上市公司收到股東為補足當期利潤而支付的現金會計處理"的詳細解答了,我相信大家閱讀完以上文章后應該會對這個知識點有個新的認知吧.是否還想要學習更多的財會知識?請持續關注我們會計學堂的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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