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使用權的房屋轉讓是否繳納印花稅?
例:企業將只擁有使用權的房屋對外轉讓,轉讓期限等同與土地使用權期限,轉讓費在房產交付時一次性支付。簽訂的房產轉讓協議是否也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征稅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立合同人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企業不擁有房屋產權,此轉讓行為屬于房產租賃,因此,簽訂的轉讓協議應當按照“財產租賃合同”稅目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房屋租賃合同怎么交印花稅?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并要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并劃線注銷。
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復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
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并粘帖印花稅。
關于只有使用權的房屋轉讓是否繳納印花稅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講到這里了轉讓使用權的行為屬于房產租賃,應當按照財產租賃合同繳納相應的印花稅,如果閱讀了本文,還是不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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