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性收據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問:我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因繳納行業會費等原因收到過一些行政事業性收據,請問這些收據是否可以在稅前扣除。
答:納稅人按省及省級以上民政、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標準,向依法成立的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交納的會費,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允許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93)財綜字第87號明確規定:為了加強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的管理和監督,促使各社會團體合理收取會費,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收據采用統一的格式,由財政部監制并指定印刷,民政部發放。地方性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的制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和民政部門制定。

如你企業收到的會費收據是由財政部監制并指定印刷,民政部發放的或由財政部門和民政部門印制發放的則可以稅前扣除。
這要看上面記載項目的內容,不是每一項都可以在稅前扣除的。
具體就是看業務內容是否涉及稅,如果要交稅,那肯定不可以,如果不涉及的,那就可以。
所謂涉及稅,是很多單位要這種發票收取房租等,特別是行政單位更為多見。
所謂不涉及稅,是這單位的收費項目。
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定額收據屬于發票嗎?
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由財政部門監制的屬于會計記賬憑證范圍之內的合法有效的支付憑證。雖不屬于發票(因為發票是由稅務部門監制的),但視同發票管理和使用。這是財政部門針對非營利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需要而印制的一種特殊票據。
行政事業性收據是否可以稅前扣除?以上是我們關于行政事業性收據稅前扣除的一些介紹,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這些行業的小伙伴們了解新的稅法內容。如果還有想要咨詢的問題,歡迎到會計學堂官網,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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