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怎樣開發票
依據(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購買方就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了。
但是1.納稅人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選擇是否放棄減稅,一旦放棄減稅,36個月內不能再申請減稅;
2.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跟納稅人銷售舊貨不一樣,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固定資產清理如何交稅
一、小規模納稅人
(一)基本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3%減按2%征收):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二)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第四條第二款
二、一般納稅人
(一)基本規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4.一般納稅人(原營業稅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現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行。
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怎樣開發票,通過前文的講述,相信大家已經知道了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怎樣開發票。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點擊“在線咨詢”會計學堂將會有專業的老師為你解答。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