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收據是否可以入賬?
答:可以。
(1)單位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納稅的,收款方就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據,如收到下屬單位歸還的借款,因為收到借款不存在納稅義務,所以可以向下屬單位開具稅務局監制的收據。
(2)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如防疫站收取防疫費,環保局收取環保費等等,都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費收據作為合法的費用憑據。
(3)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這種收據也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除了上述幾種收據外,單位或個人在收付款時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據,就是日常所說的“白條”是不能作為憑據入賬的。
律師事務所和會計事務所的屬性不是統一的,如果是國家機關(司法局、財政局或財務處)興辦并管理的則屬于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如果是合伙或個人投資興的則屬于社會服務機構,參照企業管理(以營利為目的,具有企業屬性)。從工傷保險條例第第二條規定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既不是事業單位也不是企業單位,屬于社會組織或非企業單位。
綜上所述,律師事務所收據是可以入賬的。
關于律師事務所收據是否可以入賬的相關問題,會計學堂就為您解答到這里。對此,你是否還有什么疑問呢?您可以咨詢我們的在線專家,我們將為您解答。更多精彩內容,您也可以關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