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算減免稅么
就是稅前利潤可以用來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彌補完后在進行應納稅計算,但只能彌補五年內.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條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八條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企業彌補虧損的方式都有什么?
企業彌補虧損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1.企業發生虧損,可以用次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次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本文將重點對這種方式下的所得稅會計處理進行探討.
2.企業發生的虧損,5年內的稅前利潤不足或虧損彌補時,用稅后利潤彌補.這種方式不確認遞延所得稅.稅法上在計算應稅所得時不能扣除虧損余額.
3.企業發生的虧損,可以用盈余公積彌補.借記"盈余公積"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科目.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算減免稅么?整體上來說,根據小編老師闡述的觀點來看,其實對于企業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部分,是可以在五年內進行彌補的,但是在彌補之后還是需要計算增值稅的,因此來說公司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是不能算作為減免稅款的,更多的會計知識都可以來本網站進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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