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酬金能按工資薪金標準來繳個稅嗎
由勞動行政部門和人民銀行核發,是企業從銀行提取工資性現金的唯一憑證,無論何種企業都必須使用《手冊》提取工資性現金.否則,將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但是企業是否使用《手冊》發放工資,與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并沒有關系,所以對于企業聘用的人員發放的工資,仍應該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來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文件的規定,對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工資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退休人員再任職的判斷標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應該是看是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2、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3、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4、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公司按照科委所定比例提取的獎酬金,屬于是企業實際發放的獎酬金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個人取得"工資、薪金"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給員工的獎金獎勵怎么做賬
一、發放給員工的獎金可以視同工資的做賬方式入賬,會計分錄是: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獎金、銷售費用-獎金等;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等
二、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四條將工資總額的構成劃分成6個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由此可見,獎金是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但是工資,而且還要征收個人所得稅.
上文講述了獎酬金能按工資薪金標準來繳個稅嗎,屬于是企業實際發放的獎酬金的,能按工資薪金標準來繳個稅,我們一定要熟知會計處理,這些稅法都是有規定的,所以作為財務人員我們一定要對政策的更新留意和了解,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本網站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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