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的法定事項有哪些

2021-12-08 09:5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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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的法定事項有哪些?按照通常的做法,公司股東大會法定的事項主要是包含了股東會議的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條件以及相關公司章程的修改等等.這些都是由法定事項的資料小編老師已經整理好給大家了,如果你們有興趣的話都是可以來本網站上進行免費學習的.

股東會的法定事項有哪些

股東會的法定事項: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以后的股東會會議

公司設立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履行職責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履行職責的,由"半數以上"(≥1/2)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履行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

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臨時股東會的召開條件

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召開;

1/3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

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監事)提議召開.

股東會的特別決議

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變更公司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的法定事項有哪些

股東退股要怎么做賬?

如果有人撤股,需要做會計分錄和記賬憑證,首先,在公司存續期內,注冊資本不得減少,一股東撤股,必增新股東或另有股東增加等額資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不變,注冊資本總額不變的股東變更,會計不做賬務處理,但要根據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并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等書面文書,更改會計股東明細賬名稱、投資額、投資比例等記錄,憑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并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等書面文書復印件,將變動前注冊資本明細賬赤字沖回,再按新明細重新入賬.會計分錄如下:

借:實收資本-X股東(撤股方)

貸:實收資本-X股東(受股方)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會計分錄如下:

借:實收資本-X股東(撤股方)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最后就是去工商辦理變更登記.

股東會的法定事項有哪些?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其實我們按照小編老師整理的相關資料,相信你們都非常清楚公司股東大會的法定事項往往都是已經規定好的,其次就是法定事項還需要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的.在這里還有不少相關的資料是可以免費學習的,建議你們來關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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