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術服務增值稅主表填在稅務機關給出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第五列“技術服務費”中。
“技術服務費”歸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第五列,有兩種納稅方式:一是按照銷售收入實行簡易計稅方式,一是按照支出發票實行復雜計稅方式。
針對于按照銷售收入實行簡易計稅方式的,應當在“技術服務費”的第五列中,按照銷售額填寫“本期應稅技術服務費銷售額”,填寫相應的“減:非居民企業收入”,最后填寫“本期實際應納稅技術服務費銷售額”,并按照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針對于按照支出發票實行復雜計稅方式的,應當在“技術服務費”的第五列中,按照本期銷售額填寫“本期應稅技術服務費銷售額”,填寫相應的“減:非居民企業收入”和“應補(退)稅額”,最后填寫“本期實際應納稅技術服務費銷售額”,并按照有關規定計算應補(退)稅額。
在填寫技術服務增值稅主表的時候,應當注意的是,“本期應稅技術服務費銷售額”應當不少于發票金額,“減:非居民企業收入”應當計算口徑不少于發票金額,“本期實際應稅技術服務費銷售額”應當不少于發票金額。
拓展知識:技術服務增值稅是稅務機關為了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允許企業計算技術服務費收入減免增值稅的一種減稅政策。根據這項減稅政策,企業在發生技術服務費收入時,可以計算出應納稅技術服務費減免額,從而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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