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實施的一種稅收。關于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稅率有以下規定:
一、準予小規模納稅人確定稅率優惠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采取稅率優惠措施:
1.收入不超過2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其企業所得稅稅率降為15%;
2.收入超過20萬元,不超過5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其企業所得稅稅率降為20%;
3.收入超過50萬元,不超過20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其企業所得稅稅率降為25%。
二、準予小規模納稅人征收附加稅的,稅率為3%。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的稅率為3%。
拓展知識:
1.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區別:
企業所得稅是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營業收入、財務支出及稅收優惠利用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稅負,而個人所得稅是指個人從事生產、營業和其他經濟活動所得到的各種收入,扣除各項準許的支出以內,其余所得的稅負。
2.小規模納稅人確定企業所得稅稅率優惠的一些條件:
(1)準予小規模納稅人確定企業所得稅稅率優惠的企業,在申報企業所得稅并獲取小規模納稅人資格證書的當期及前4個納稅期內,當期及前三個納稅期須繳納企業所得稅超過50萬元,并不存在拒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行為。
(2)準予小規模納稅人確定企業所得稅稅率優惠的企業,在申報企業所得稅的當期及前4個納稅期須按時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并不存在拒不繳納這些稅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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