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保障和個人所得稅之間的關聯是十分重要的。由于社會保障和稅收需要由國家實施,因此關系起到一種“調節器”的角色,既保證了市場的秩序,又能鼓勵企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發展。
社會保障和個人所得稅之間的關聯計算基數大致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指的是應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也就是社會保險費計提的依據。其計算方式是:收入總額-專項扣除-費用抵扣=歸屬于勞動者的收入總額,然后再減去應稅收入=應繳社保費基數。
第二類基數是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稅收計算依據。其計算方式是:收入總額-專項扣除-費用抵扣+應繳社會保險費=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類是減征稅收基數,是指企業應納稅的所得額中需要減免稅的部分,一般由稅務機關規定。
拓展知識:社會保障稅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社會保險費,一種是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是指由單位和個人共同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是指納稅人依法應納稅的所得稅。這兩種稅收在征管程序上都是實行單獨征管的,關聯性也不大,但是在征稅范圍和計算的基數上,還是存在一定的關聯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