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交的社保是否可以抵扣稅?
答:企業交的社保是不可以抵扣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512號)文件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

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提示:在以前的各項政策中,一直沒有對工傷保險費的稅前扣除給出明確的規定,新企業所得稅條例對這一空缺給予了補充,現在“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這幾項中除了咱們日常中所說的“五險一金”準予扣除。
綜上所述,企業交的社保是不可以抵扣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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