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
一、集體合同
集體合同包括集體合同、專項集體合同、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
(一)訂立主體
工會與企業、在上級工會指導下的勞動者代表與企業。
(二)訂立程序
1.合同內容由雙方派代表協商。
注意
雙方的代表人數應當對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確定1名首席代表。
2.協商一致的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3.討論會議應當有2/3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4.通過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三)合同生效
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四)各種標準的關系:兩個不低于
1.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2.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二、勞務派遣(人事外包、人才租賃)

2.協商一致的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3.討論會議應當有2/3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4.通過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三)合同生效
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四)各種標準的關系:兩個不低于
1.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2.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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