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研發人員工資加計扣除,加計扣除的工資作為福利費計提基數嗎?
回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相關規定,作為職工福利費計算基數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加計扣除只是稅收優惠,并非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不應作為福利費計提基數。
問:研發人員工資加計扣除,加計扣除的工資作為福利費計提基數嗎?
回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相關規定,作為職工福利費計算基數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加計扣除只是稅收優惠,并非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不應作為福利費計提基數。


同學你好 這個按照工資的14% 答
老師: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的銷售收入、利潤、經營活動產生的稅費等經濟活動所得是可以扣除的,如果項目A和項目B的工資支出均屬于企業的經營活動所得,那么這些工資支出均可以加計扣除。拓展知識:企業經營所得的支出包括有:材料費用、人工費用、折舊費用、職工福利費用、房租費用、水電費、旅行費、業務招待費、修理費用等等。 答
可以的也可以作為福利費的基數 答
你好,獎勵專項資金是屬于政府補助 不需要沖減研發費加計扣除基數的 答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二條規定:《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所稱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于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由此可以得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和殘疾人員實際支付工資的100%加計扣除優惠不屬于上述不得疊加的情形,可以同時享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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