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幼兒園的城建稅怎么算?
答: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征收率
城建稅依據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第五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城建稅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礎按照法定比例繳納,市區7%、縣城和鎮5%、其他地區1%.

一般納稅人城建稅怎么計算?
一般納稅人城建稅計算方法: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適用稅率
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在征稅范圍內從事工商經營,繳納"三稅"(即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下同)的單位和個人.任何單位或個人,只要繳納"三稅"中的一種,就必須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施工企業從事建筑、安裝、修繕、裝飾等業務,是營業稅的納稅人,而施工企業從事工業生產,其所屬預制構件廠、車間將預制構件用于企業所承包的工程等,按規定應當繳納增值稅,為增值稅的納稅人.自然,施工企業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這里稱的"市"是指國務院批準市建制的城市,"市區"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市轄區(含市郊)的區域范圍.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這里所稱的"縣城、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縣城、縣屬鎮(區級鎮),縣城、縣屬鎮的范圍按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城鎮區域范圍.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屬鎮的,稅率為1%.
納稅人在外地發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按納稅發生地的適用稅率計征城建稅.
穗地稅函[2005]216號文明確:隨著城市化工作進程的不斷深入,市屬各縣有的已撤縣建市,有的撤市設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地稅征收機關對轄區內發生變化的區域,須按區域的屬性分別按以下適用稅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屬于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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