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代銷合同的銷售收入收取報酬如何做稅務處理?
答:如果代銷員不是廠家員工,而是其他個人經營者,則代銷行為屬于《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規定服務業(代理業)的征稅范圍,其代銷產品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項目征收5%的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企業委托代銷發出的商品作為委托代銷商品處理,借記委托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單位的代銷清單,按代銷清單上注明的已銷商品貨款的實現情況,按應收的款項,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本科目,按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借:應收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受托代銷如何做稅務處理?
1、收到甲商品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
貸:代銷商品款

2、實際銷售甲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受托代銷商品
借:代銷商品款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A企業
3、按合同協議價將貨款付給A企業時
借:應付賬款—A企業
貸:銀行存款
簽訂代銷合同的銷售收入收取報酬的稅務處理,同時還有受托代銷的處理,您現在都知道了沒有?如果您還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交流。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