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過渡優惠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如何計算呢?
答:首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包括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所得減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減低稅率、稅額抵免等。
1、間接法: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或減按照稅法規定調整的項目金額后,即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2、直接法: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核定征收的企業可以疊加享受稅收優惠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疊加享受的情況,《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能否疊加享受,可以參照69號文的規定執行,即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可以和加計扣除、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以及其他專項等優惠政策中的一項或多項疊加享受。
如從事符合規定的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企業,在享受減半征稅期內,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加計扣除項目,也應該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
享受過渡優惠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您現在都掌握了沒有?還有什么疑問,也可以對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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