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公司發票已認證可以撤銷么?
答:不可以!進項稅發票認證是無法撤消的,因為是直接上傳到國稅服務器比對,但是可以申請對方開具紅字發票;
????完成認證后開具紅字發票,可以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如果申請開具紅字發票時企業已經申報抵扣了進項稅額,企業應直接進行進項稅額轉出.因為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并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購買方必須將已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
2、如果申請開具紅字發票時企業未申報抵扣進項稅額,企業應先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并同時轉出.比如購買方在開票當月完成認證且申請開具紅字發票,或購買方為外貿企業(其進項稅額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未申報抵扣該進項稅額,申報時可將該進項稅額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同時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

收到紅字發票時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規定,紅字專用發票暫不報送稅務機關認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規定,對于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但必須進行進項抵扣并做轉出處理.所以,此種情況下,企業在收到紅字發票時無需進行認證(否則因為紅字發票以負數開具會造成重復轉出),只需將紅字發票與留存的《信息表》一并作為進項轉出的會計憑證.
銷售退回發票的稅務處理
對于銷售退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以下稱一般納稅人)因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因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減.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根據上述規定,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的,除符合發票作廢條件外,應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開具普通發票的,除符合作廢條件外,也應開具紅字發票.因此,該一般納稅人應按原銷售額全額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以上就是關于貿易公司發票已認證可以撤銷么的答案整理,在此基礎上,我們稍稍擴展了銷售退回發票的稅務處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有其他疑問,可以在線和我們的老師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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