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業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廣告業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簡易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計稅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含稅價款)÷(1+征收率)。
根據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綜〔2013〕88號)規定:
一、第三十一條 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廣告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廣告服務接受方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
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繳納義務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繳納義務人減除價款的,應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減除。
四、按規定扣繳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應按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費額:
應扣繳費額=支付的廣告服務含稅價款*費率。

一般納稅人廣告業如何繳納增值稅:案例分析
某廣告公司A,2013年8月完成一項100萬元的廣告業務,并向廣告主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支付給廣告發布者B公司發布費30萬元,支付給C廣告公司發布費5萬元。那么,該廣告公司該如何計算A公司的增值稅
A廣告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按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A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100萬元,注明的增值稅額為56603.77元(1000000÷1.06×6%)。
B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按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B收取發布費后,開具給A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30萬元,注明的增值稅額為16981.13元(300000÷1.06×6%)。
C廣告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按3%繳納增值稅,自己無法直接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申請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A取得C由稅務機關代開的價稅合計5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增值稅額為1456.31元(50000÷1.03×3%)。
經計算,A廣告公司本月應繳增值稅38166.33元(56603.77-16981.13-1456.31)。
提醒注意:(1)如果C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直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則C已繳納的增值稅,無法作為A的進項稅額抵扣銷項稅額。A應繳的增值稅為39622.64元(56603.77-16981.13)。(2)如果C也是一般納稅人,則C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應為2830.19元(50000÷1.06×6%),A應繳增值稅為36792.45元(56603.77-16981.13-2830.19)。(3)如果本案例中,A是小規模納稅人,則A應繳增值稅為29126.21元(1000000÷1.03×3%),從B與C取得的發票,都可以是普通發票,因為不涉及增值稅的抵扣問題。
廣告業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基本就是上面的內容,對于廣告業的增值稅計算應該放在服務業的范疇來看,這樣就錯不了,本文到這里結束,大家如有疑問可以在線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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