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養老保險費欠費怎么補繳
根據 《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有關精神,跨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欠費補繳可以按以下原則處理:
1、對已申報未繳納的欠費,其補繳基數按欠費年度征收機關已確認的基數,依現行費率補繳。
2、對已參保應申報而未申報的欠費,應按職工欠費期間的實際工資作為補繳基數,但補繳基數低于補繳行為發生時全省(不含廈門)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應按60%,依現行費率計算補繳。
3、城鎮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允許其繳納上一年度欠費,補繳基數按上一年度規定的繳費基數計算補繳,超過上一年度的應作為中斷處理,不予以補繳,不計算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繳納賬務怎么處理呢?
(1)按規定計提單位應負擔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借:生產成本——社會保險費
制造費用——社會保險費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銷售費用——社會保險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單位部分)
(2)代扣職工個人應負擔養老保險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個人部分)
(3)按期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單位部分)
——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以上是跨年養老保險費欠費怎么補繳及養老保險計提繳納的賬務處理,不知道大家理解沒有,還有什么不明白的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計學堂金牌答疑老師,及時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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