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貿易方式出口的如何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對于下列特殊貿易方式出口的,出口單位除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出口報關單外,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提供證明材料:
1、以出境展銷、展覽商品方式出口的,應當提供展品復入境報關單;
2、以來料加工、來件裝配方式出口的,應當提供海關登記手冊、企業合同及經貿委批件,按照工繳費執銷;
3、以實物補償方式出口的,應當提供外經貿部門的批準件、相關合同、進口報關單。
對超過合同規定的補償款視同一般貿易辦理核銷;
4、以易貨方式出口的,應當提供易貨合同及易進貨物的進口報關單;
5、以實物作為投資的出口,應當提供外經貿部門及外匯局的批準件;
6、以進料加工方式出口的,一般應當全額收匯,外商投資企業不能全額收匯的,應當事先經外匯局批準。
以收抵支的,應當提供合同、進口貨物報關單、海關登記手冊;
7、境外承包工程項下所需機械設備、工具以及工程人員的辦公、生活物品出口的,應當提供書面說明及勞務承包合同。

哪些特殊貿易方式出口無須通關單?
只要規定是法檢驗商品,也就是海關稅稅則規定要出或者入境通關單的都需要通關單。
但是對于一些貿易方式下的出口商品是不需要通關單的。
首先,是復出口類的,比如暫時進出口。暫進的時候也不要通關單,出的時候當然也不要通關單。還有諸如ATA單證項下的出口也應歸為復出口。
其次,對于全部來料加工貿易項下的法檢商品,成品出境時不需要出境貨物通關單。不知道現在是不是這樣,以前是這樣的。
我僅知道的這兩種貿易方式是這樣的,如果有相關疑問可以咨詢海關總署。
特殊貿易方式出口的如何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上文簡單、概括的講述特殊貿易方式出口的出口收匯核銷手續,工作人員平時申報納稅的時候,需要注意,及時繳納相應的稅款。有疑問的話,可以到會計學堂官網,找我們的答疑老師,在線幫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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