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會計分錄
小規模納稅人直接減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月份終了時,將應免稅的銷售收入折算為不含稅銷售額,按3%的征收率計算免征增值稅稅額.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補貼收入
注:此種處理個人存在不同意見,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完全可以不核算免繳的增值稅稅額,即不必進行會計處理,免稅銷售收入減銷售成本即為企業毛利.不必單獨計入補貼收入.
小微企業享受免征增值稅如何會計處理?
答: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小規模納稅人平時取得銷售收入正常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
借: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月末或季末時不計提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延伸閱讀:財政部印發《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24號):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相關規定,我部制定了《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現予印發,請布置本地區相關企業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以下簡稱《通知 》)相關規定,現就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會計處理規定如下: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小微企業滿足《通知》規定的免征營業稅條件的,所免征的營業稅不作相關會計處理.
小微企業對本規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不進行追溯調整.
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會計分錄.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會計分錄的相關資訊,更多相關資訊內容盡在會計學堂,快來圍觀吧,關注會計學堂即可免費獲取更多學習內容.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