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捐贈處置費用賬務處理
按照最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固定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接受捐贈收入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六十八條 營業外收入,是指小企業非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形成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入.
小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凈收益、政府補助、捐贈收益、盤盈收益、匯兌收益、出租包裝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益、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違約金收益等.
通常,小企業的營業外收入應當在實現時按照其實現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例如:A企業19xx年接受其他單位捐贈的設備一臺,價值48萬,預計可以使用4年,殘值為零,所得稅率為33%,則會計處理如下:
一、資產一直為企業所使用,直到報廢為止:
⑴、接受捐贈時:
借:固定資產 48萬
貸:資本公積-接受捐贈資產準備 32.16萬
遞延稅款 15.48萬
⑵、每月計提折舊:
借:生產費用 1萬
貸:累計折舊 1萬
上面的帳務處理中設置了一個"接受捐贈資產準備"的二級科目,主要是用來核算企業接受的捐贈資產扣除未來應繳納所得稅的差額.另外處置該實物資產或使用時,由于該資產的收益已經實現,應將"接受捐贈資產"轉入"其他資本公積轉入科目".
接受捐贈資產后,使企業的固定資產增加,每月的折舊費相應增加,從而影響企業的應納稅所得,每年年末應從"遞延稅款"轉入"應交稅金"帳戶,消除由于接受捐贈增加費用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為48/4*33%=3.96萬元,作會計分錄如下:
⑶、借:遞延稅款 3.96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96萬元
同時也要將相應的將"資本公積-接受捐贈資產準備"轉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帳戶.
⑷、借:資本公積-接受捐贈資產準備 8.04萬元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 8.04萬元
固定資產捐贈處置費用賬務處理.上述文章關于固定資產捐贈處置費用賬務處理的問題,分接受的固定資產捐贈是否是需要進行安裝兩種情況來進行解答.看完文章,你學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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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