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重組的稅務如何處理?
企業重組的稅務處理區分不同條件分別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和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一般性重組是在企業并購交易發生時,就要確認資產、股權轉讓所得和損失,按照交易價格重新確定計稅基礎,并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重組.一般性重組沒有特定條件要求.特殊性重組在過去的規定中稱為免稅重組,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重組,在重組交易發生時,對股權支付部分,以企業資產、股權的原有成本為計稅基礎,暫時不確認資產、股權轉讓所得和損失,也就暫時不用納稅,將納稅義務遞延到以后履行.

資產重組特殊稅務怎么處理?
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
(1)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
(2)被收購、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資產或股權比例符合規定的比例.
(3)企業重組后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
(4)重組交易對價中涉及股權支付金額符合規定比例.
(5)企業重組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后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特殊重組的稅務如何處理?如果不是很明白這個內容解答的話,建議收藏起來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他們會為你們解答!好了,感謝大家閱讀!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