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銷售的賬務處理
一般都是幾年一周期,前幾年開發,一年賣房子.
開發時:
土地成本啊(包括土地出讓金那些),房屋建造成本啊和工地上的工人工資啊(一般都不是自己的工程隊做,估計沒這個工資,一般應該是工程外包,跟施工單位簽合同,最后工程送審,以審定價結算)都計入開發成本
借 開發成本(如果是土地成本,就設置個2個科目,土地成本)
貸 銀行存款(或者其他)
弄清爽點,到清算的時候,自己方便很多.
以為開發而產生的人員工資會務費啊,辦公費啊,差旅費啊,還有借款利息什么的,都放開發間接費用.
會計分錄類似開發成本
預售時:
借 銀行存款
貸 預收賬款-(某某某)
交付時:
確認收入
借 預收賬款
貸 主營業務收入

結轉成本:
在銷售差不多的時候(大概90%以上,反正差不多就是了,具體有什么文件要百分之幾規定我印象中沒有)
將開發成本和開發間接費轉入成本
其他的,該清算就清算了吧.
附件一條,因為現在可能會存在個人借款給房地產公司:
借 銀行存款
貸 其他應付款
銷售尚未竣工驗收的商品房如何入賬處理?
答:對于銷售尚未竣工驗收的商品房,既然已經做了銷售處理(開具增值稅發票等于確認了收入實現,就要按銷售對待),不然的話,將會影響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導致與要求不符.
其次,在已經做了銷售處理后,應按預估成本結轉已銷商品房的成本(不然,將會造成多繳企業所得稅).預估成本不要求十分準確,估高或估低都很正常.
待下年度完工按實際成本結轉時,以"以前年度損益"來沖銷預估成本和實際成本的差額.
具體的入賬處理如下: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帶到完工,商品房的程度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商品房銷售的賬務處理.商品房在未交房之前的收入都屬于預收收入,是不能按主營收入的.其入賬您現在會做了嗎?關于銷售商品房,如果您還有不同的觀點,都可以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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