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折讓的增值稅怎么處理?
答:《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以下稱一般納稅人)因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因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購進貨物退出或者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減.

收到銷售折讓怎么做賬務處理?
答:企業銷售貨物發生折讓時,在銷售方開具回折讓紅字發票時,購貨方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驗收入庫,則作紅字分錄
借:物資采購(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等(紅字)
2.如商品已驗收入庫,采用進價核算的,則作紅字分錄:
借:庫存商品(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等(紅字)
采用售價核算的,還應調整"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折讓就是沖減已有的金額,既增值稅發票已開且不能作廢,這樣的話,由購貨方出具證明,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進行折讓沖銷.
銷售折讓的增值稅怎么處理?綜上所述,對于這類賬務處理,小伙伴們了解怎么做了嗎?如果有其他方面的疑問,歡迎進入會計學堂官方網站進行線上咨詢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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