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丟失怎么處理呢?
答:1、補救流程:在發現銀行承兌匯票遺失后,立即向承兌人開票行進行電話掛失及書面掛失 向承兌人開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匯票到期后辦理托收憑證
2、向開票行書面掛失所需材料
①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銀行提供,一式貳份)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書人營業執照、組織部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③法人授權書
④經辦人身份證
3、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請書
②法人代表證明書
③法人授權委托書
④持票證明文件(自出票人至最后持票人中的有對持有票據、轉讓票據的證明)
4、票據到期日前的承兌托收手續
①掛失止付通知書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③民事判決書、公告、托收憑證(最后持票人的開戶行辦理托收至開戶行)
備注:票據遺失不但風險大、補救手續復雜繁瑣,而且成本相當高,銀行掛失費用高達票面金額的0.1%,以及法院公告費等,故各環節必須加強銀行承兌匯票的收取及管理,以防銀行承兌匯票的遺失.
承兌匯票指:
(1)辦理過承兌手續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售貨人為了向購貨人索取貨款而簽發匯票,并經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認到期付款的"承兌"字樣及簽章.
(2)付款人承兌以后成為匯票的承兌人.經購貨人承兌的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稱"銀行承兌匯票".

收到銀行承兌匯票賬務處理?
答: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共100萬,應該首先把票面含背書頁復印存檔,然后根據票面的內容(票據號碼、簽發行、付款單位、收款單位、簽發日期、到期日期、金額等關鍵因素)編制明細表,然后給付款單位開收據,(有的單位是把匯票的復印件和收據一起作為記帳憑證的附件):
借:應收票據/銀行承兌匯票 100W
貸:應收賬款/XX單位
你轉讓給別的單位,人家也得給開收據,以及匯票明細表:
借:應付賬款/XX單位 100W
貸:應收票據/銀行承兌匯票 100W
銀行承兌匯票一般是對應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科目的,假如你有其他來源或支付用途,請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做科目調整.
以上文章就是銀行承兌匯票丟失的處理方法,有所不明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小窗口,與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進行提問咨詢,針對你的問題準確解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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