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好的支票丟了怎么處理
支票作為一種同城結算工具,其主要功能是用來代替現金流通的.遺失了支票,就等于遺失了貨幣資金,可能給單位或集體帶來經濟損失.但支票畢竟不是現金,只要正確、及時采取有交措施,是可以避免經濟損失的.在實際工作中如果支票不慎遺失,應立即到銀行辦理掛失止付.具體流程如下:
1.向開戶銀行提交掛失止付通知書.
2.經開戶行查詢支票未支付后,在掛失的第二天起3天內向法院申請催告或訴訟.
3.向開戶銀行提供申請催告或訴訟的證明.
4.3天期滿的第二天起12天內,開戶銀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
需要注意的是:
(1)已簽發的現金支票遺失時,可以向銀行申請掛失.
(2)已簽發的轉賬支票遺失,銀行不予掛失,但付款單位可以請求收款單位協助防范.

現金支票常見問題
1、問:現金支票是否可以開給個人?如何辦理?
答:企業在支付個人費用時,如果金額太高,可以直接開具現金支票給個人.這時,只需要在收款人處填寫個人名字,正面蓋上銀行預留印鑒,背面不做任何處理.
2、問:個人收到現金支票后應如何取現?
答:個人收到現金支票后,只需帶上身份證在提示付款期限內到銀行取款,并在現金支票的背面填寫個人的身份證名稱及號碼.
3、問:某人去拿現金支票去銀行取現,被告知已超過當日取現金額,無法辦理,這是為什么?
答:企業每日取現的金額,一般不超過5萬元,如果超過5萬元(包含5萬元)需要經過申請報批,通常比較喜歡49000元.
4、問:現金支票填寫,發現錯誤后該如何處理?
答:現金支票若填寫或蓋章錯誤等,必須作廢,然后重新申請開具,出納應在現金支票的正聯和存根聯標記作廢,并妥善保管,同時在現金支票使用登記簿對應位置上進行記錄.
5、問:現金支票的起付金額有何限制?
答:現金支票的起付金額為100元,即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現金支票的票面金額不得低于100元.
開好的支票丟了怎么處理,實際工作中如果支票不慎遺失,應立即到銀行辦理掛失止付.經開戶行查詢支票未支付后,在掛失的第二天起3天內向法院申請催告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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