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還增值稅怎么處理?
答:根據《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和接受捐贈有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00]5號),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應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如果企業采購的國產設備尚未交付使用,則應沖減設備的成本,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在建工程".
2.如果企業采購的國產設備已交付使用,則應相應調整設備的賬面原價和已提折舊,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同時沖減多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貸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另外,企業采購的國產設備已交付使用,但稅務機關跨年度退還增值稅款的,企業應相應調整設備的賬面原價和已提的折舊,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同時沖減多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固定資產處置減征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例如:企業處理未曾抵扣進項稅額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處理凈值額10300元.稅法規定是按照3%的征收率簡易征收,可以享受減按2%征收的優惠政策.
計提:
借:貨幣資金 103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000
貸:應交稅費 300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納稅人,稅費科目就是: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減征:
借:應交稅費 1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納稅人,稅費科目就是: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關于問題"外資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還增值稅怎么處理"本文就介紹到這里,如果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通過會計學堂官網直接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