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注銷所得稅要退稅怎么辦?

2019-03-26 16:3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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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公司想要合并或者是解散其所得稅都是需要經過重新計算,該退的要退,該補交的要補交的,下面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介紹企業要注銷所得稅要退稅怎么辦?首先大家要了解退稅的步驟,其次就是哪些企業需要進行退稅處理,具體的請看下文!

企業要注銷所得稅要退稅怎么辦?

企業注銷中所得稅清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確定公司所得稅清算處理的具體內容:

以下內容需要清算:

1、公司的全部資產(資產均應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并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2、債權清理、債務清償的所得或損失;

3、預提或待攤性質的費用;

4、依法彌補虧損,確定清算的所得;

5、所得稅;

6、可向股東分配的剩余財產、應付股息等。

第二步、確定企業終止生產經營開始清算之日:

通常企業終止生產經營的開始清算之日一般為以下日期之一:

1、企業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之日;

2、企業股東會、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解散之日;

3、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之日;

4、企業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產之日。

第三步——第一個納稅年度中結算清繳所得稅

第一個納稅年度是指為1月1日到終止生產經營之日,在第一個納稅年度,企業應將終止生產經營當年度1月1日至實際經營終止之日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于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完成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清當年度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第四步——第二個納稅年度完成備案工作

第二個納稅年度是指終止生產經營之日到注銷稅務登記之日,在第二個納稅年度,企業應對清算事項,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企業應當自終止生產經營活動開始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企業清算所得稅事項備案表》并附送以下備案資料:

(1)納稅人終止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并開始清算的證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組聯絡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計劃書。

(4)欠稅報告表。

企業要注銷所得稅要退稅怎么辦?

第五步——企業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完成清算所得稅申報,結清稅款。

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包括如下內容:

1、清算報告或清算方案或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的執行情況說明;

2、清算期間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須經中介機構審計的,還應同時附送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

3、資產盤點表;

4、清算所得計算過程的說明;

5、具備下列情形的,還需報送資產評估的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

①資產處置交易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的;

②采取可變現價值確認資產處置所得或損失的。

6、企業清算結束如有尚未處置的財產,同時報送尚未處置的財產清單、清算組指定保管人的授權委托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7、股東分配剩余財產明細表。

8、非營利組織還應同時附著清算結束后其剩余財產的處置情況說明。

至此,清算完成。

特別提醒:

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是指企業不再持續經營,發生結束自身業務、處置資產、償還債務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財產等經濟行為時,對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稅、股息分配等事項的處理。應注意的是,這個規定包括兩個層面的清算:企業層面,就是從事實體生產經營的公司(清算的公司)應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清算;股東層面,指企業投資者的投資行為而取得的所得進行企業(個人)所得稅清算。

哪些企業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

1、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

2、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視同清算)

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規定的適用特殊稅務處理原則的重組業務,如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非法人組織、或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合并、分立等,改組企業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視同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企業要注銷所得稅要退稅怎么辦?上文介紹了退稅的步驟供大家參考,以及哪些企業是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對于有基礎的財務朋友來說,這些應該不難理解,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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