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不得扣除的項目有哪些?
企業所得稅不得扣除項目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項目不得扣除:
(1)資本性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以及對外投資的支出。企業的資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稅前扣除,應以提取折舊的方式逐步攤銷。
(2)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無形資產以及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各項費用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應在其受益期內分期攤銷。
(3)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納稅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扣除。
(4)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納稅人違反國家稅收法規,被稅務部門處以的滯納金和罰款、司法部門處以的罰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項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
(5)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納稅人遭受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險公司給予賠償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6)超過國家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捐贈。納稅人用于非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超過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的部分的捐贈,不允許扣除。
(7)各種贊助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

新企業企業所得稅法允許的扣除項目
1、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 合理的職工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3、 滿足規定條件的壞賬損失可以扣除;
4、 資產盤虧、毀損、報廢凈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經稅務機關批準后可以扣除;
5、 業務招待費按當年實際發生額的50%扣除;
6、 企業發生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準予扣除;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7、 廣告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年度結轉扣除;
8、 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費準予扣除
9、 企業向社保部門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性質的保險費用,可在稅前扣除;
10、 企業參加的財產保險和運輸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用準予扣除;
11、 企業實際發生的滿足職工共同需要的集體生活、文化、體育等方面的職工福利費用支出準予扣除;
12、 企業實際發生的職工工會經費支出,在職工工資總額2%(含)以內的準予扣除;
13、 企業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在職工工資總額2.5%(含)以內的準予扣除;
14、 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而發生的租賃費,可以據實扣除;
15、 企業融資租賃發生的租賃費不得扣除,但承租方支付的手續費以及安裝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以扣除;
16、 企業實際發生的現金折扣,可以作為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不得扣除的項目有哪些?上文介紹了八種不能扣除的項目,像滯納金,贊助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資本性支出等等,更多關于財稅相關的疑問,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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