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2017-10-18 18:1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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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增值稅附加稅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7%)、教育費附加(3%)和地方教育費附加(2%);增值稅的一般計稅依據,指法定增值額。

房地產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增值稅的一般計稅依據,指法定增值額.按原理設計其公式為:

計稅依據金額=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收入-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支付金額

由于我國增值稅采用間接計算法,并且增值稅又屬于價外稅,因此,增值稅的計稅依據表現的比較間接.按計稅依據內涵和現行增值稅的基本要素,其公式可為:

計稅依據金額=恭銷售額+銷項稅額)-(購進額+進項稅額)

公式中的銷項稅額是指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收入中所含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是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的金額中所包含的增值稅;銷售額是指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收入中剔除銷項稅額后的余額;購進額是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金額中剔除進項稅額后的余額.

增值稅稅率是多少?減免規定是什么?

1、非北上廣深地區增值稅稅率及減免規定:

①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②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2、北上廣深增值稅稅率及減免規定:

①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②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③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房地產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3、增值稅附加稅繳納規定(營業稅也繳納,且比例相同):

增值稅附加稅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7%)、教育費附加(3%)和地方教育費附加(2%);附加稅稅額=增值稅/營業稅x稅率,若增值稅稅額減少,附加稅稅額也會減少.

增值稅計算方法

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稅率)】x稅率;

附加稅=增值稅x 稅率.

2017年5月1日營改增實施后,房地產交易與租賃的抵扣細則包括六點:

1、交契稅時,計稅成交價扣除增值稅;

2、出租房產時,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扣除增值稅;

3、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扣除增值稅后的收入;

4、個人轉讓房屋的應稅收入扣除增值稅,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

5、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扣除增值稅,個人轉租房屋的,在計算轉租所得時扣除其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稅額;

6、已免征增值稅的,不再扣減增值稅額.

5月1日,營改增之后,賣房能省下一筆稅費(超過兩年的房產免征增值稅,沒有節省情況).所以,賣產權在兩年之內的房子要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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