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定價發出:這是最常用的存貨發出計價方法,其核算方法是把發出的存貨以其采購成本進行計價,也就是以采購價格作為存貨發出的售價。采用定價發出計價方法算賬時,無論是存貨金額還是成本金額,都不需考慮價格的上漲或下降,所以這種計價方法較為簡單。
2. 變動發出:這是一種比較復雜的存貨發出計價方法,采用這種計價方法時,需要按發出時的價格計算存貨的金額,即無論采購時的價格是多少,發出時的價格總是按照市場上最新價格來計算存貨金額。
3. 高低賬發出:采用這種計價方法時,以發出時的價格計算存貨金額,但以采購時的價格計算成本金額。采用高低賬發出計價方法時,只有當其他賬戶中產品的發出金額和成本金額相差較大時,才采用這種方法。
4. 平均發出:采用這種計價方法時,以采購時的價格和發出時的價格按比例確定存貨的金額和成本金額。采用平均發出計價方法時,要求產品的采購時長要求比較長,以利于用于反映市場價格變動的情況。
這四種方法是存貨發出計價的常用方法,也是最常見的計價方法。在實際操作中,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需求和情況,結合存貨發出計價的原則,從上述方法中選擇一種或多種計價方法,以便更好地實現存貨發出的會計核算。
拓展知識: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存貨發出計價的原則也有四種:成本原則、實際收入原則、實際成本原則和可能利潤原則。成本原則是指發出的存貨應按其采購成本進行計價,也就是以采購價格作為發出存貨的價格;實際收入原則是指發出存貨應按其實際售出價格計算;實際成本原則是指發出存貨應按其發出時的實際成本計算;而可能利潤原則是指發出存貨應根據它造成的可能利潤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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