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沖暫估材料會計分錄的寫法是以沖暫估材料的實際金額為準,按貸方金額入賬,貸方記“相應會計科目的貸方”,借方記“沖暫估材料賬戶”。
具體案例:公司收到材料供應商發(fā)票,發(fā)票金額為1000元,但由于供應商業(yè)務原因,公司決定對發(fā)票金額進行沖暫估,沖暫估金額為800元,此時則記賬如下:
借:沖暫估材料賬戶 800元
貸:應付材料賬戶 800元
此次沖暫估材料的分錄并不影響實際收付金額,所以以上分錄只記入賬簿,不產生財務結算。
以上就是沖暫估材料會計分錄的寫法,在記賬時,要特別注意要準確記錄實際發(fā)生的金額。
拓展知識:
沖暫估材料也可以采用常規(guī)賬務處理。即先做正常的收款,把全部1000元收入錄入到應收帳戶里,然后進行貸項折讓,把多收的200元沖抵應付材料帳戶。即做貸方記賬,記賬如下:
借:應付材料賬戶 200元
貸:應收賬款賬戶 200元
以上兩種處理方式,都有利于公司對沖暫估材料的及時處理,從而有效規(guī)避潛在風險。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